活動辦法
【活動內容】
▶ 活動時間:2024 / 01 / 31(三)至 2024 / 03 / 31(日)23:59 截止
▶ 公布得獎日期:2024 / 04 / 02(二)
▶ 活動獎項:iPhone 15
【抽獎結果】
▶ 中獎人 FB 名稱: 陳O雪
【抽獎規則】
一.取得抽獎資格3步驟:
Step 1. 完成本網頁遊戲測驗,並將結果圖及本遊戲連結分享至玩家本人FB(需將貼文設定為公開)。
Step 2. 至本活動指定FB粉絲專頁按讚活動貼文(貼文連結)。
Step 3. 於本活動指定活動貼文底下留言,分享你的專屬角色是什麼!(要記得留言小編才能找到你~)
留言範例:我的專屬角色是「造富型」忍者!我要造富變有錢!!
二.須完成上述一. 取得抽獎資格3步驟之所述項目,方可獲得抽獎資格,任一步驟缺一不可,資格不符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三.承辦單位將透過粉絲專頁之私訊通知得獎者,如遇連續假期、颱風等非人為因素,其公告時間,將順延至下個工作日,未中獎者不另通知。
四.得獎公佈時程:
粉絲專頁私訊通知
粉絲專頁私訊通知
(以郵戳日期為憑)
【兌獎方式】請務必詳閱以下兌獎方式
中獎通知書將由承辦單位提供給中獎者,並於上述時程前(以郵戳為憑),將填妥之領獎信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至主辦單位委託承辦兌獎作業公司(快點行銷有限公司 『105609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10樓 ETN活動小組收』),未在時間內回覆資料者,或登錄、填寫資料有誤或不完整者,視同放棄且喪失中獎資格,承辦單位將不再進行通知,亦不替補。承辦單位收到中獎回函與確認無誤後,最晚將於上述贈品寄出日期前寄出所有獎項。
【活動注意事項】
1.本活動由快點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辦單位)承辦。
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價值)在新臺幣(下同)1,000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給承辦單位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在 20,010 元以上者,中獎者依法需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 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3.獎項iPhone 15乙台(128GB不挑色,共1名)以實物為準,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承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不另行告知。
4.中獎者不得要求本活動獎品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品款式及顏色為隨機出貨,恕無法指定;中獎者應同意遵守本活動獎品供應商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相關規定,承辦單位對中獎者領取或使用之獎品不負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
5.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6.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承辦單位將於本網頁公告,並有權決定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7.本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配送地址以中獎人所填資料之地址為準,承辦單位不負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8.活動得獎人請務必於領獎信函上,詳細填寫正確相關資料,若聯絡方式不完整導致獎品無法寄送或無法通知得獎人,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將不另行補發,亦不替補。此外,得獎人需憑得獎回函領取獎項,一切相關之查驗,如有爭議時,應以承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即取消領獎資格,承辦單位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一旦經寄交辦理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得獎人不得異議。
9.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0.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規範,如有違反、或有任何以詐騙方式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不法行徑,或經承辦單位查獲以任何方式,導致系統異常者,一律視為無效資料。
11.若中獎人因資格不符或同意放棄中獎資格者,承辦單位不另行通知、公告。參加者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致損害於承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如未提供正確且完整之個人基本資料或聯絡資料,導致主、承辦單位於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或寄送獎品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承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且不負任何責任。
12.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前,應詳予閱讀本活動辦法,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均同意相關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等說明。參加活動者如有違反,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個人,承辦單位保留對其之法律追訴權。
13.未收到獎項或獎項有問題者,請於上述贈品寄送日期1週內前來電,逾期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個資法相關聲明】
1.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參加本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將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輸入本活動網站並透過網路遞送時,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快點行銷有限公司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
2.此外,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與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快點行銷有限公司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3.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快點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進行兌獎稅務申報等事宜。
4.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活動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以及本公司推廣行銷使用,包含資料庫建立、使用者行為分析與行銷。
5.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身份證影本、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6.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7.期間:永久無限制。
8.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9.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10.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11.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2.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3.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14.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需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15.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6.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